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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4    浏览次数:278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材料,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广泛征求意见。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创新方式方法,既可采取面对面,也可采取背靠背等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征求意见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以本部门名义统一归口征求意见;省直单位可由省里归口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范围可向下延伸一级。要认真梳理审计、信访等工作中平时反映的意见,连同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普遍开展谈心。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更要通过相互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通报。班子成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逐一对照检查,有问题的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没问题的进行明示。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三、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包括在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方面的问题。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领导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实并举,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入,深刻剖析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分析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改进措施和有关制度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力量。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的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统筹谋划,主持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阅,提出具体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尤其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省部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需经中央督导组审阅,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六、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将全程参加联系点省区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靠前指导、从严要求,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会前,要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重点看主要负责同志是否重视、征求意见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找准、谈心谈话是否深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方案没有达到要求的,督促认真修改。要根据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情况以及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了解的意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从严审阅。对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的,要求进行修改;凡是态度不认真、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限定时限重新撰写。会上,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评价,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会后,要督促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共同加强对省部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要参加省部级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区市党委班子的会期一般不少于2天。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中下旬,有的还可以安排在10月份,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急于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没有纳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好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各单位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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