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的制度创新要实现“以户籍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 “以供给为中心”向“以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以“行政责任约束”为主的“单动力机制”向以“行政责任约束和财产权利激励”为主的“双动力机制”的转变。《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主要研究公共服务协同供给制度创新的学理根据、公共服务协同供给面临的制度障碍、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的制度创新思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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